育嬰假六成薪 試辦六個月
林諭林/台北報導中國時報 2008.06.04


     馬英九總統提出育嬰假二年可領六成薪的選舉政見,初步執行將有所調整。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日在立法院表示,育嬰津貼現階段將採漸進、附條件的處理模式,不會馬上到位,第一階段計畫以育嬰假期間,可領六個月六成薪的方式處理。


     王如玄強調,育嬰假六成薪領二年是目標方向,但會待六個月六成薪實行一段時間後,觀察社會反映、對婦女就業是否有幫助、雇主是否負擔得起等指標,再整體綜合檢討。


     不過,王如玄並未說明第一階段將從何時開始推動,也未說明完全達到二年可領六成薪的具體時間表。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昨在立院總質詢時,詢問行政院對育嬰假的規畫到底進行到什麼程度?期勉行政院長劉兆玄和王如玄,不要讓這件事情變成「玄」案。


     劉兆玄表示,目前育嬰假還是從政見轉換成執行的過程當中。至於具體方向是否是二年六成薪?劉揆說,「裡面還有很多問題需要進一步探討。」


     王如玄表示,對勞工來說,基本生活需求很重要,有的勞工擔心請育嬰假,將來生活沒有著落,或請了育嬰假,回到職場有困難,這些都要考慮。


     她說,育嬰假六成薪領兩年的目標,會按照一些進程、附一些條件,第一階段《就業保險法》修法已送到立院,行政院的版本原主張育嬰假可領五成薪六個月,會改成六成薪六個月方式先處理。


     吳志揚擔心一旦實施育嬰假二年可支薪,恐怕只有公家機關、國營事業員工才敢請假,一般企業員工請假,恐怕二年後工作就會被取代。王如玄則表示,現階段的確是有這樣的問題,在公家機關服務人員,工作比較穩定,比較沒有顧忌,但一般勞工確實有生活費用、請假後如何回到職場的問題存在,相關問題將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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