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 可請產假



2008/06/10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高中生也可請產前假、產假、育嬰假,只要學期內的請假時數不超過二分之一,就不用辦休學,學業也不必因懷孕而中斷。教育部上周部務會報通過「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修正案,預計3周內可公布實施。


此次高中生新增的假別不包括男生請的「陪產假」,但教育部指出,在陪同產前檢查的「產前假」及小孩要看醫生、預防注射的「育嬰假」部分,只要經學校認定,男生也可以請。問題在於高中男生若未結婚,很難證明自己「育有子女」。


且就算法有明文,年僅1518歲的高中女生敢請產假嗎?就讀北市滬江高中的陳雅萍說,「沒有人敢請吧?」因同齡的男生嘴巴都很壞,她覺得只要沒結婚,校內應該沒人有勇氣請產假;而且即使不小心懷孕,會選擇生下來的學生應該也是少之又少。


教育部中教司長蘇德祥昨天指出,訂出高中生的產假,主要是為落實性別平等,幫助懷孕或育有子女的學生完成學業,「很進步吧!」


但也有人質疑,過去學生不小心懷孕、必須生產時,學校也會以病假名義准假,沒有必要明訂產假,否則好像鼓勵高中生發生性行為、懷孕。但教育部官員則有不同看法,「請假辦法裡有病假,難道是鼓勵學生生病嗎?」


教育部新修訂的高中成績考查辦法,增列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生理假及喪假,學生如果請這些假別,以致某些科目缺課節數超過全學期的三分之一時,不會被打零分,而可以補考;學校還應視學生缺課情況給予個別輔導。


高中女生生產、坐月子等產假最多可請多久?教育部指出,每學期約有20周,缺課只要不超過二分之一、約10周就沒問題;但產假、病假、事假等都合併計入缺課時數,產假實際算來可能少於勞基法規定的8周,教育部官員指出,這項請假辦法並不是比照勞基法,「女生坐完月子應該就可以來上課了。」


教育部也強調,這不代表懷孕女生都不上課也能畢業,該考的試還是要考,只是時間不配合時可補考,如不及格還是會被當,被當科目太多也有可能被退學。


教育部表示,這項新的辦法只適用於高中,至於高職的成績辦法未來也可望跟進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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