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改父死亡日 詐勞保津貼


【朱俊彥台中報導】中市一名男子為詐領勞保家屬喪葬津貼,謊稱父親死亡,但因其退保在先、假造的死亡日期在後,遭退件;後來其父去年五月真的在美國過世,男子得知死訊後重新加保勞保,接著塗改父親死亡日期,再度企圖向勞保局申請喪葬津貼,但男子忘了塗改父親安葬日期,遭勞保局發現。警方昨將男子以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死亡證書訃文造假
警方調查,無業男子王明(五十五歲)於二○○五年一月間,明知在美國定居的八旬老父健在,卻謊稱父親於二○○四年十一月間過世,向勞保局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但經查發現,王男在其申報的父親死亡日期前退保,故退回申請案。


王父去年 五月四日 真的病逝美國,王男隔天透過桃園縣雷功股份公司重新加入勞保,並於隔月檢附經他變造的美國加州生死註冊處紀錄證書及假訃文,謊稱王父於當年 六月四日 過世,再次向勞保局申請喪葬津貼。


死前15天安葬露餡
勞保局發現死亡日期有塗改痕跡,再比對安葬日期是 五月十九日 ,認為王父不可能在死前十五天安葬,經向我駐舊金山代表處查詢,確認死亡日期遭塗改。勞保局將此案轉警方偵辦。警方多次傳訊王男都未到案;警方昨依偽造文書罪嫌將他函送法辦。


台中市政府勞工處長賴淑惠表示,為騙取勞保津貼以掛名方式加保,依規定,已領取給付者應依法追還;投保單位不實替人加保,則可處加保保費二倍罰鍰並追究詐欺罪嫌。



20080604 星期三   蘋果日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gus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