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逾15年失業退休金有法救
2008.06.24 中網理財
陳雪蓮/台北報導 近來,企業緊縮人力風潮一波又一波,大批中高齡人士非志願性離職,勞保一旦中斷,累積多年的退休金,全數一筆勾銷,如何進行退休金保衛戰,百萬人關心,其實,只要投保年資累計超過15年,就算沒有工作了,還是可以透過三個管道繼續投保,屆期領退休金,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三大管道包括:一、自己找勞保局,二、找原工作單位代保,三、找職業工會投保。 今年陸續有企業歇業或減縮業務,一批批裁員,不少人因為沒有工作、退出勞保,導致投保中斷,到了可以請領勞保退休金時,全數泡湯。如何進行退休金保衛戰?
勞保局人員說,其實,有法可救,依據法令規定,「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讓失業勞工只要加保超過15年,就可以繼續參加勞保。
依據這項辦法,失業勞工參加勞保年資合計滿15年以上,離職的原因是被裁減資遣,或依服務單位所訂的自動退休辦法,辦理退休,但是,年齡或保險年資還不到申請勞保老年給付條件,可在被裁減資遣或退休離職2年內,申請繼續參加勞保。
勞保局指出,民眾被裁減資遣,打算繼續投保時,投保薪資是以裁減資遣當時的投保薪資為準,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所適用的投保薪資等級,至於保險費,被保險人負擔80%,20%政府補助。
繼續投保的三個管道,包括:一、原投保單位辦理,二、以個人為單位辦理,三、透過勞工保險局委託代辦團體,如職業工會、同業公會、總工會等辦理。
有許多公司在裁減資遣員工時,都會讓員工繼續在公司名下加保,民眾走這條路投保勞保,有一項風險,原服務公司可能已經歇業、解散、破產宣告或其他原因結束營業者,另外,公司不願代離職員工投保者,被裁減資遣者別無選擇。這種情況下,只能用個人、或透過保險局委託的代辦團體,繼續加保。
而申請續保時,必需填寫「被裁減資遣員工繼續加保申請書」,並檢具裁減資遣或退休證明文件,如資遣或退休之人事命令、公告、支領資遣費或退休金之收據影本等,或地方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等,透過代辦團體或自行向勞保局申請。
至於勞保費的繳交方式,以個人為單位申請加保的話,保險費必需由金融帳戶自動轉帳繳納,經由原公司或代辦團體續保的,則經由這些機構繳交。
理財專家提醒,不管勞保老年給付是申請一次金或是年金,年資都是計算給付金額的基礎,投保越久、領越多,失業的人千萬不要為了省保費而停止繼續投保,以免未來領取的金額大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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