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1.55%
【經濟日報記者 郭玫 君/台北報導】


立法院國民黨團昨(23)日與勞委會黨政協商達成共識,確定勞保年金上路後,將採用「所得替代率1.55%、費率7.5%起跳」版本,明年開辦後,勞工和雇主負擔的保費都會增加。
該版本也確定,勞保年金的請領年齡為60歲,但在勞保年金開辦後第十年起,逐年調高請領年齡,開辦後第18年,必須年滿65歲才能申請給付。
目前朝野政黨對勞保年金持有不同看法,相關法案已進入朝野協商階段,而「所得替代率1.55%、費率7.5%起跳」是國民黨內部版本,將以此版本和民進黨協商。根據此版本,未來勞保年金開辦的前兩年,費率維持7.5%,第三年開始調為8%19年後保費調至上限13%


依照國民黨黨政協商版本,一名投保月薪3萬元的勞工,目前保費為1,950元,雇主負擔1,575元、勞工負擔390元,明年勞保年金上路後,雇主負擔調高為1,575元、勞工負擔450元;直到民國126年,雇主負擔將大幅提升到2,730元、勞工則提高到780元。


勞委會指出,此次討論在「請領年齡」上有較大突破。根據勞委會原先規劃,年金開辦初期,請領年齡為60歲,第五年開始調整為61歲,第13年調高至65歲。不少國民黨立委希望,請領年齡一律設定為60歲。


但是根據勞委會估算,拿掉請領年齡限制規定,開辦後第15年可能虧損2,300億元;若採取第13年逐步調至65歲,第15年還有結餘4, 900億元,相差約7,000億元,恐加劇勞保財務負擔。


最後勞委會與國民黨採取折衷方案,初期請領年齡設定為60歲,第10年調為61歲,每兩年增加一歲,第18年時,勞工必須等到65歲才能領取年金。


假設勞工今年53歲,勞保年金明年上路,則上路五年後勞工58歲,原本再等兩年就達年金領取資格;若是第五年才調高請領年齡,勞工必須再多等七年才能領取。


折衷後版本,因為須第十年才開始調整請領年齡,該勞工的請領年齡將不受影響。


此外,勞工可依個人需求,選擇提前或延後領取年金。若勞工延至60歲以後請領年金,每延後一年,可多領4%的「展延年金」,最多加發到20%;如果勞工想提前退休,則可領取「減額年金」,勞工可以提早到55歲就可開始領取年金,但提早一年須減領年金4%,最多減到20%


2008/06/2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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