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金立法前 勞保可全數轉為國民年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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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昨(9)日完成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審查,增列勞保年金化在完成立法前,可全數轉為國民年金的但書,不受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年資逾15年不得轉為國民年金的限制。這項但書,使勞保避免可能立即破產的危機。 這項修法主要是因勞保年金化立法遲遲未能在立法院過關,在10月1日國民年金實施前,可能引發勞保一次退的風潮,致使勞保瀕臨破產,行政院決定修改國民年金法,以化解10月1日前勞保可能破產的風險。 行政院將儘速和立法院國民黨團溝通,報行政院會通過後,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高層官員表示,希望在立法院本會期7月18日結束前,完成三讀。行政院也要求勞委會加強和立法院溝通,在本會期內完成勞保年金化立法。 現行國民年金法第7條規定,本法施行後15年內,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年資未達15年者,才可加入國民年金。 但勞保年金化立法進度緩慢,以致國民年金都要上路 了,還看不到勞保年金化的影子,勢必促使不少勞保金給付未滿15年的投保人,加速轉向國民年金制度的懷抱,但也因此將造成勞保瀕臨解體邊緣。 【2008/06/1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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