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隔週休超時 安定添聖遭檢舉


〔記者楊美紅/安定報導〕一名李姓讀者爆料投訴,指位於安定的添聖公司採隔週休制度,平均一個月工時就比勞基法規定多了8小時,且星期日、國定假日為半日薪休假,每個月還要扣取福委會福利金,疑違反勞基法,縣府勞工處勞安條件科也接獲檢舉,前往瞭解。


李姓讀者表示,該公司休假的星期六不計薪,而星期天則為半日薪休假,他也從未領到加班費或補休,連福利金也扣得比別人多,希望有關單位能進行查核。


縣勞工處也接獲檢舉,檢查員昨天前往瞭解,並要求業者出示相關勞資資料,進行查核,勞安條件科科長黃玉華表示,會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給予業者改善時間,超時工作部分要補發勞工加班費,若限期未改善,則依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1項超過法定工時辦理。


縣總工會理事長王鑫基指出,勞基法規定2週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若2週工時達88小時,的確超過勞基法規定,但多出的4小時,若雇主付加班費,就沒有違法之虞,或是勞資雙方事先約定補休方式,也是一種折衷辦法,若雇主都沒有採取類似補救措施,可向台南縣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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