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金制明年元旦上路,880萬名勞工退休後可選領月退。面對勞保58年來最大變革,許多人仍不清楚複雜的新法令,《蘋果》即起推出勞保年金Q&A專欄,由記者訪問勞委會官員及專家解答讀者的勞保年金疑問。
勞保年金Q&A《十之五》
Q:薇薇問:我現在是公務員身分,有加入公保,但我還沒當上公務員以前,有十八年在民間企業工作、投保勞保的年資。今後我不會再投保勞保,請問是否還可領勞保給付? A:勞保和公保屬於不同體系的社會保險,兩者並不衝突。《勞工保險條例》修法後,將會採認勞工過去投保期間所有年資,就算勞工因失業、成為家庭主婦、成為公務員等各種原因退出勞保,等符合年齡資格後,仍可依照舊年資計算,請領勞保給付。
60歲才能選領年金
年資滿十五年的勞工,在六十歲時可選擇請領一次金或年金。勞保年資前十五年每年可累積一個基數、之後每年累積兩個基數,直到上限四十五個基數為止。以您的例子來說,一次金就可領到二十一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若選年金,則每月可領「平均投保薪資」乘以「年資十八年」乘以「所得替代率百分之一點五五」,領到死亡為止。
Q:阿紫問:我媽媽的勞保年資已有二十三年,但她目前在領我父親的公務員撫卹金,請問兩年後我媽媽退休的話,還能選領勞保一次金嗎?如果選領勞保年金的話,是否會和撫卹金相衝突?
A:勞保與公保給付並不衝突,您母親兩年後退休,若已年滿五十歲,則可選擇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一次金;如果要選擇領年金,則要等到年滿六十歲時才符合資格,這期間她可以不用再加保勞保。
記者陳嘉恩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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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年金年資計算新規定 相關規定:
.過去曾投保勞保的年資,都可在申請給付時採認計算
.請領老年給付時,不須具備勞保身分
.保險年資未滿1年,會依照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
諮詢管道:勞保局 電話(02)23961266 資料來源:勞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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