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津貼 增為投保月薪6







 



馬蕭育嬰津貼政見大利多,可望兌現。勞委會已經完成就業保險法修正案,納入育嬰津貼方案,被保險人子女滿3歲前,可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時間為半年,父母合計最長一年,但不能同時領。新版津貼發放由投保薪資五成放寬為六成,發放標準更由原本大家都領相同金額,即全體被保險人平均投保薪資六成改為被保險人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等於愈高薪愈有利。


若按舊版採全體被保險人平均投保薪資約32000元計算,每個人都是領19200元。但新版改為個人平均投保薪資,如果勞工以目前最高投保薪資43900元計算,每月可領26340元,反之,若只是投保基本工資17280元,則每月只領1368元。


勞委會表示,主委王如玄6月間曾在立院承諾將在二個月內完成修法,因此此案已經送到行政院,希望趕在立院開議後審查,完成三讀即可上路。育嬰津貼資金來源為就業保險基金,就業保險基金未來一年將因此多花80億元


上述方案與馬蕭競選期間提出的育嬰津貼六成薪、領二年,雖然有極大差距,但是勞委會強調,由於企業界仍有疑慮,因此將採分階段方式逐步落實。


現行就業保險法規定,只要是受僱者都要強制投保,目前就保費率為1%,投保人數約500萬人。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就業保險年資滿一年者,在子女滿3 歲前,就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就業保險法修正案則進一步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可以申請育嬰津貼


民進黨政府時期,勞委會規劃的育嬰津貼是領五成薪,最長領半年,其中五成薪是以全體被保險人平均投保薪資計算,若以32千元計算,即為16千元左右,每個人領取金額相同,但是勞委會此次重新修正版本,改為六成薪,並將發放標準改為個人申請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也就是每個人根據其投保薪資領取育嬰津貼,對高薪族最為有利。


以雙薪家庭來說,如果夫妻兩人都是投保43900元,則兩人輪流請育嬰留職停薪,每人每月26340元,每人半年就領158040元,若兩人都領滿半年,合計316080元。


2008/08/21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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