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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眼鏡行老闆蔡東得騎機車,被駕車違規的普羅汽車公司司機董榮夏迎頭撞上,當場滾了3圈,頭、頸重傷,如今須靠輪椅輔助,大小便也要看護幫忙,高等法院昨天認定董某和普羅汽車均有責,判決共同賠償958萬多元。
普羅汽車法務室陳主任表示,董榮夏是私下加班肇事,將與律師研究後再決定是否上訴。據了解,董某事後已離開公司。
57歲的蔡東得現今舉步維艱,必須圍著護腰、依賴輪椅才能行動,他表示,「剛發生時,連動都不能動,真想死了算了,幸而家人不斷鼓勵,才重新振作,積極復健,常在腳上綁3公斤沙包運動,讓肌肉不會萎縮。」
蔡妻說,這段日子過的相當艱辛,丈夫接受了 3次手術,從鬼門關來回走了好幾回,「好好的丈夫、家庭卻變成這樣,然而肇事者在刑事判決確定後,也沒再來過。」
判決指出,普羅汽車公司與匯豐中華證券投信公司簽約,提供司機董榮夏、車輛給該公司,負責接送工作,94年10月 6日董某送匯豐主管前往桃園國際機場,晚上8時回程行經台北縣新店市溪園路,由於右側有事故,董某駛入對向車道,與騎機車的蔡某對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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