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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孕婦 台師大罰5萬  2007/7/29  蘋果日報
【陳揚盛台北報導】台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去年底因解聘懷孕的劉姓員工,日前被台北市勞工局裁定為「懷孕歧視」,對台師大開出五萬元罰單,並願協助 劉 小姐提起民事訴訟,是首宗成立的國立大學「懷孕歧視」案。 劉 小姐昨強調會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校方稱曠職才不續聘 小姐199910月起在心測中心試題組擔任繪圖員,建立各科圖庫,繪製、修改基測考題插圖,去年10月因懷孕末期不舒服,提出產前假、慰勞假和娩假合併請假,獲試題組組長孫維民口頭同意,但心測中心主任宋耀廷擔心請假太久,會耽誤隔年基測準備工作,決定不續聘她。


勞工局二科科長黃愛珍昨說,認定心測中心已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近日將寄出判決書。今年2月向勞工局提出申訴的 劉 小姐受訪時說,將提民事訴訟,要求心測中心賠償。孫維民回應,請假程序須於兩周前提出,他口頭答應並不代表 劉 小姐就能休假,而 劉 小姐未完成請假程序就未到班,是曠職太多而不續聘,並非懷孕歧視;因心測中心尚未收到判決書,將等收到後再討論。
就業歧視申訴管道 勞委會:0800-211-459  各縣市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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