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務》寄放東西丟了 怎麼賠?



 






大家常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農曆年後,我參加一場喜宴,和兩個老友甲和乙不期而遇,大家喝了幾杯。他們因為還要開車,也不敢多喝。散場時,甲和乙邀我去續攤,說要洗三溫暖。不過我擔心喝了酒,不能洗三溫暖,就推辭了他們的好意,順便提醒他們別酒駕,最好是坐計程車去續攤。


 


很巧,甲和乙兩個人都發現自己的眼皮在跳,一個是左眼皮跳,一個是右眼皮,我見狀,就告訴他們乾脆別去了。不過他們反而覺得去洗三溫暖,可以洗去煩惱,所以跟我道再見後,還是開車去了。


 


第二天晚上,甲和乙找我吃飯。原來,真的出狀況,他們希望我想辦法。發生什麼事?


 


甲說,前一晚他洗完三溫暖,賓士車和鱷魚皮鞋都不翼而飛。甲的賓士車是交給泊車小弟停在路邊的停車位。但業者說,店門口告示牌寫得很清楚,代客泊車不收費、不負保管和遺失受損責任,放皮鞋的置物櫃外面也有相同的標語。所以,業者只是半夜先買布鞋讓甲穿回家,他損失慘重。


 


乙的車子也不見了,但他的車沒有那麼高級,而且前一晚剛好沒有停車位,所以泊車小弟把乙的車子停在紅線旁邊的位子。因為違規停車,車子被拖車拖走了,必須繳罰單。乙把車子「牽」回來,還發現車子的排氣管被拖到破損。


 


找誰賠?當然不是找我,但他們請我替他們想出求償辦法。基本上,業者應該賠給甲一雙鱷魚皮鞋,因為法律規定,浴堂或其他類似場所的主人,對客人攜帶的物品,如果有毀損遺失,原則上應負責任(民法第607條)。既然法律明確規範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業者說「不負保管之責」也違反誠信原則,顯失公平,不符民法(第247條之1)和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的精神。


 


至於被偷的賓士車,甲很難要求業者賠償,因為車子沒有停在業者的營業場所內,而是停在外面路上停車格裡,業者沒有收取停車費,何況,車子是被竊賊偷走,甚至車鑰匙也沒有不見,所以業者的公司和泊車小弟並沒有過失。算甲活該,要他別開車,他還開車!


 


但乙的車子收到罰單,而且要繳拖吊費用,就可以算是泊車小弟的疏失了,因為泊車小弟把車停在紅線上,不過乙的車子因為盤位較低被拖壞以及排氣管的狀況,就跟泊車小弟無關,因為這是拖車廠的問題。


 


從甲和乙的事情,可以看出代客停車場存在的風險,像車被偷,可能沒人可以負責,尤其是發生在標示「僅免費代為停車,恕不負保管之責」而且沒有收停車費的店家,不過,如果有人看管停車的地方或是在業者的收費停車場,可能要另當別論。


 


(會計師全聯會理事長、勤實佳會計師事務所、商務仲介、外牆更新公司負責人林敏弘口述,記者徐谷楨採訪整理)


2008/04/0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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