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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加勞保 社會局請業者注意
記者:許玉娟報導2008/07/12 12:00:00
適逢暑假期間,學生利用暑期工讀的情形非常普遍,社會局指出,其與一般勞工面臨相同工作環境,惟因對作業流程不夠瞭解,機械操作不熟練,勢必增加工作上的危險性,事業單位切勿因學生已以眷屬身分參加全民健保享有醫療照護,就誤以為可不必參加勞(就)保,仍應依規定於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辦理參加勞(就)保。
社會局表示,其中,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僱用的本國籍暑期工讀生,均屬勞退新制的強制提繳對象,單位應依規定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以符合規定,並維護工讀生權益。
為簡化投保單位行政作業,申報暑期工讀生勞(就)保加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時,請填寫勞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僅參加就保單位,請填寫就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寄送勞保局辦理,勞(就)保自投保單位申報其參加勞(就)加保之日起生效,同日開始計收勞工退休金。所需空白表格及填寫範例,可於勞保局網站「便民服務/書表索取及範例」下載。
另外,勞(就)保投保薪資、勞退月提繳工資,請依暑期工讀生的每月薪資總額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覈實申報。
工讀生若屬部分工時人員,且月薪資總額未達基本工資17,280元者,請依分級表之等級金額填報,並請務必於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其勞(就)保投保薪資勞保局將予自動歸級為適當等級計收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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