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門害男截肢 公司連帶賠371


20080318 星期二 蘋果日報


【賴心瑩台北報導】男子林程訓三年前開小貨車外出送貨,因路不熟把車暫停在路邊紅線上,翻地圖找路,後來他突然打開車門,導致機車騎士胡維張閃避不及,迎頭撞上林的車門,左腳因而截肢。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判決林與公司需連帶賠償胡三百七十一萬餘元。全案確定。


 違規停車稱找路


雖然林坦承因路況不熟,才把車暫停在北市承德路七段劃有紅線的路邊翻地圖找路,他否認有開車門,但法官仍根據現場照片認定,他確有違規停車且冒然打開車門,才導致胡骨盆腔骨折、陰囊有開放性傷口以及左腳下肢截肢等傷害。


刑事部分一審時林已遭依業務過失重傷罪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十萬八千元,目前上訴二審中。民事部分經最高法院審理後,扣除汽車強制險已支付的九十五萬元,林與公司還需連帶賠償三百七十一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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