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C加盟店違勞基法 A勞工千萬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近年竄紅的本土咖啡連鎖品牌85度C,昨日遭勞團指控旗下至少二十五家加盟店嚴重違反勞基法,不但每小時給薪遠低於九十五元基本時薪,部分店家連勞、健保都沒有。


勞團估計這些店家從去年七月到現在,約已變相「A」走勞工一千一百五十五萬元,要求勞委會對於違法店家即刻開罰。勞委會坦承先前也已經接獲不少檢舉,由於此案情節嚴重,勞委會已打算進行專案勞動檢查。


總監:違法擬不續約  85度C行銷總監馬中良則強調,旗下三十三家直營店絕對合法,至於加盟店部分,將透過輔導員稽查、加強督導等方式,促使業主符合法律規定,「違法情事嚴重者,或許未來可以考慮不予續約」。


五星級的平價咖啡,幾度C的勞工權益? 曾曼琳 苦勞網特約記者2008/05/16


85C取名來自「咖啡在攝氏85度時喝起來最好喝的意思」,而根據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所蒐集的投訴,在85C的打工族,時薪平均下來也只有85元,是否85C(現正進軍中國大陸及澳洲)的成功基因之一,也來自「時薪在新台幣85元時賺起來最多的意思」呢?


今 日上午10點,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發起「85C追討薪資陣線」,表示自從20077月份,勞委會宣布調漲基本工資與最低時薪開始,就不斷接獲這家咖啡蛋糕烘焙專賣店打工族的投訴。聯盟透過應徵工作的方式,實際電訪了約50間店,確認其中有一半都違法侵佔勞工權益,變相將人事成本轉為營運獲利。


聯 盟更近一步公佈違法的25間店面的店名及違法事由,其中普遍存在著85C獲利的六大事實,分別是:一、試用期不適用勞基法,時薪不足95元;二、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加班不加薪;三、不是正職不用勞健保;四、沒有勞退金或是由應付薪水裡扣除,不額外提撥;五、轉正職後,時薪更低;六、占用騎樓,侵害路權。以上事由已經分別違反了勞基法第21條、24條,勞工保險金條例第24條,以及勞退金條例第6條。


談到電訪過程,聯盟指出,每當詢問薪資,店長就會以「試用期不適用勞基法」為由,解釋薪資可以不用給付到95元,而且幾乎每間店都要求員工外送,但並不是都會幫員工投保勞健保。另外,如果工讀生因表現良好轉任正職,每天工作9小時,月薪兩萬,卻只月休5天,平均下來時薪只有88元。


依據勞委會統計,打工族每月平均工時 120小時,每月應得薪資為95*120小時=11400元,聯盟依此推估85C的違法獲利公式:【1200元(勞健保費)+1200元(平均欠薪10 元)+680元(11400*6%勞退金)】*15人(平均每店員工數)*25間(確定違法店面)*10個月(去年7月迄今)=1155萬元,令人難以想像全國320間連鎖店究竟暗砍了多少錢。


最後,執行委員陳柏謙特別提到「我相信85C的情況是全體服務業的縮影」,呼籲主管機關勞委會,應及時對已公佈的25間違法店面,進行勞動檢查抽查並開罰,另外,也公開徵求委任代理書,而後將由聯盟代表向公司談判,要求歸還欠款,希望號召全國85C的在職或離職員工,加入追討薪資陣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gus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