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使離職 萬家福判賠千萬


【聯合報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2008.11.07 02:44 am


 


萬家福量販店基隆店在今年3月歇業,資方堅稱是員工自動離職,但法官審理認為,資方以發放工資及特休假獎金等條件為餌,誘使員工非自願簽立離職申請書,圖免發資遣費,判決資方要依勞基法支付58名員工共約近1000萬元的預告工資及資遣費。


基隆店員工指出,資方延遲發放薪水,還威脅員工簽離職書後切結同意「自願拋棄向萬家福有關資遣費、預告工資及其他任何相關事項和金錢請求權」等,才發放部分薪水,他們都是被迫的。


資方則向法官表示,員工都是自行離職,因此不必發放預告工資及資遣費。


但法官審理認為,資方以發放部分工資及特休假獎金等條件為餌,誘使員工非自願簽立離職申請書,判決資方應該依勞基法規定支付58名員工預告工資、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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