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識會計上路 召募金融警察聯合新聞網




金管會將公布指定會計師辦理檢查作業要點。這道披有「鑑識會計」色彩的行政命令,將責成會計師不以台灣為限,執行企業財務、業務的檢查任務。會計師公會最快在農曆年後,募集第一批有意出任「金融警察」的會計師。




 




會計師公會全聯會上周召開內部會議,商討金管會去年底草擬的「指定會計師檢查作業要點」。




 




據了解,金管會當時已有意委託會計師代查上市櫃公司的董監事功能及內控內稽狀況,但在陳水扁總統宣示兩岸經貿轉向「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政策方針後,金管會立即商討推動全面性的「鑑識會計」制度,把赴大陸地區投資業務納入檢查範圍,第一階段先鎖定上市櫃台商;第二階段則擴及一般公司。




 




根據金管會擬定的「檢查要點」,金管會委託會計師執行財務、業務查核時,視同金管會檢查,被檢查人如有妨礙、規避或拒絕者,將依相關法令處罰。會計師則依自己名義受託行使公權力,在「權限委託」範圍內適用行政程序法及相關法令規範。




 




金管會授權會計師檢查事項包括,被檢查人的財務、資產品質及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若會計師發現被檢查人出現資不抵債或是財務造假的情事,必須立即向金管會通報。金管會也要求會計師的「檢查」費用,須由被檢查人負擔。




 




會計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林敏弘表示,金管會最初委託會計師分攤「檢查」業務,原因是檢查局人力嚴重不足,不過隨著「議題」擴大,目前「檢查要點」的查核對象,已超越原先設定的金融機關範圍,未來更可能擴充為配合「金管會業務」發動的各種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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