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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透視/雙職合併計算漏洞…付六萬領百萬
記者施曉光/特稿
過去勞保被保險人如果要衝高計算老年給付的投保薪資額,只能透過加入職業工會,以投保最高薪資的方式操作。未來一旦開放二個以上投保單位投保薪資得合併計算,形同開放受僱一般雇主勞工新的操作空間,勞保財務負擔將雪上加霜。
以昨天立院初審通過的年金化配套條文,年金給付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用保險期間最高六十個月平均計算,未來在極端情形下,一個人只要投資六萬多元保費,就有一百二十餘萬元的獲利。
舉例來說,在現行最低基本工資、最高投保薪資上限條件下,假設某君受僱A公司,每月投保薪資二萬七千六百元,若要以年資滿二十五年條件申請年金給付,並達到給付「最大化」,可以「掛保」方式參加B公司投保單位,用最低基本工資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為投保薪資,每月保費一千零一十一元(勞、僱負擔合計),前後累計六十個月,兩單位合併計算後,就能達到以最高投保薪資四萬三千九百元計算給付金額。
試算一下,如果某君正常參加勞保,投保薪資額二萬七千六百元,以目前立委共識最高的一.五%所得替代率、國人六十五歲後平均餘命十七年來計算,所領年金累計為二百一十一萬一千四百元;如果「掛保」合併計算,總計金額可達三百三十五萬八千三百五十元。
換言之,某君只要「投資」六十個月的保費,總金額不過六萬零六百六十元,卻可多領一百二十四萬餘元。
立委為勞工爭取最大利益,無可厚非,但若只是一味討好,刻意忽略制度設計的道德風險,原本財務就已朝不保夕的勞保基金,恐將淪為任人宰割的肥羊,最後受傷的仍是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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